关于对贺胜春代表述职的评议意见
关于对贺胜春代表述职的评议意见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暂行办法》的规定,9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贺胜春同志任职市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走访和征求意见。
2018年9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贺胜春代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测评。满意度测评情况为:发出测评票28张,收回28张,优秀票27票、称职1票,测评结果为优秀。
根据常委会评议和走访了解、征求意见情况,评议意见如下:
贺胜春同志2000年当选为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代表,2005年12月、2016年12月分别连任安康市第二届、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职期间积极行使代表权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发展产业,投身脱贫帮困,是一位称职的市人大代表。
1、能够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多年来,贺胜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参加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履职议政能力较强。
2、积极履行职责,行使代表权力。一是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任职以来,贺胜春同志能够经常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听取群众的呼声诉求,积极为民代言,先后整理提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和脱贫攻坚方面的意见、建议10余条,大部分得到较好落实。二是能够按时参加市人代会,行使代表权力。历次市人代会没有缺席请假,会议期间能够认真审议“一府两院”各项报告,积极讨论发言,提出意见建议。本届以来领衔提出建议3项,有的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得到实施和解决,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代表职能作用。三是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闭会期间,贺胜春同志积极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各项代表活动,态度端正,随请随到。在代表活动过程中能够结合发展实际,反映民声民意,谏言献策。
3、投身扶贫帮困,发挥模范作用。贺胜春同志以产业带动为依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先后帮扶四个贫困村129户500多人,通过发展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间接带动近万人致富增收。2016年8月,牵头成立了平利县女子创业协会,发展会员170多名,协会先后组织社会公益二十多次,以土地流转、配股分红、劳务用工、农产品回收等方式,帮扶贫困户1086户3800余人。作为农村女企业家代表,贺胜春同志带头发展产业,促进群众致富增收,充分发挥了代表的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