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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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转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7件议案均不具备立案条件,全部转为建议处理。经归类合并整理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共计105件,全部属于县政府办理。现转交县政府,请按法定程序抓紧研究办理。所有建议应在2017年9月底以前办理结束,并以书面形式分别答复代表。同时整体办理情况应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
附件2: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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