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18-09-17 | 点击:[ 11809 ]
2018年8月29日在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胡维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8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9976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补助43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补助16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补助118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953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91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35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2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62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373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988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33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7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25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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