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审查报告
(2018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相关规定,受主任会议委托,本次会议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财经委成员对县审计局局长陈晓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审查认为,2017年,县人民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审计手段,创新审计方法,系统扎实开展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精准扶贫、环境保护、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落地以及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计任务,有力促进了中省市重大政策落地和县委十六届二、三次全委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县委部署,审计部门深化了对县级四大班子机关财务和县本级一、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加强了对追赶超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一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敢予直面问题,依法整改,建章立制,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受到市审计部门表彰。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审计工作在促进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确保财政资金合法使用,杜绝违法违纪违规,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提出的建议积极可行。对2017年度审计结果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彻底整改。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审计局局长陈晓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会议研判认为:2017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少数预算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自觉、不彻底;少数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调整和变更超比例情况较多,项目变更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个别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积极,进展不理想等问题。
主任会议对审计监督建议:
一、突出审计重点。认真贯彻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全力促进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防范风险三大攻坚战,以审计监督的真实性体现预算执行的公共性、人民性。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继续抓好审计全覆盖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财政预决算执行、政府债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民生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环境保护、社保基金和公共资产资源以及村级财务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并发挥最大绩效。凡是有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单位和项目,都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合法合规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形成决议的涉及杨家梁项目开发、移民搬迁及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二、深化绩效审计。结合中省市审计监督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十六届四、五次全会精神。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审计督查,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实效,逐步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调研总结出更有份量、高质量的审计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审计部门要不断强化和创新现代审计方式,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和水平,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合法。
三、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县政府要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分类别、逐条细化整改项目,明确整改主体和责任,整改必须严肃彻底。并依据《监督法》、《预算法》相关规定,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对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的突出问题,县政府要启动问责程序。要更加注重研究分析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法规和项目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知识培训,完善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屡审屡犯的情况。
四、增强审计能力建设。加强审计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和现代审计信息手段的运用。高度重视审计全覆盖量大面广、审计专业人才不足和预算联网监督审计大数据平台信息现代化装备投入问题。不断创新审计监督实践,总结经验,力争在中省市审计监督中彰显平利特色,创一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