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利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对《平利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胡维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四、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大争取兜保障,依法征管促增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防范风险三大攻坚战,财政收入质量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税改革平稳运行,财政保障有力有效。预算收支圆满实现了“双过半”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今年受中省项目资金多数向深度贫困县倾斜,防控金融风险,决战脱贫攻坚,环保治理,保工资、保民生、保发展的资金压力前所未有;后续财源薄弱,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工业对财政税收贡献率不足,收支压力继续增大;政府债务风险需高度关注等。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增强财源建设支撑保障。更加重视税源量的积累和财源质量的提高,培育可持续增收的财源。结合乡村振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壮大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提高工业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率;持续壮大生态旅游和三产服务业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促进财源质量提升。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管;用好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紧盯国家乡村振兴、扩大内需和投资导向,加大向中省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弥补财政收支短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年降低财政预算调整增幅。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杜绝无预算或项目超预算支出;管控好政府债务,确保政府债务增长不超过省政府债务增长率;坚持将政府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编制管理;精准施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兑付进度;量力而行,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和整合好各类涉农资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加强财税绩效监督检查和审计督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精准度;建设规范的财政预算及执行信息联网平台,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力争全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