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18-09-06 | 点击:[ 6428 ]
(2018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胡维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陈晓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会议审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平利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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