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18-09-06 | 点击:[ 9176 ]
(2018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熊海波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建忠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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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熊海波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建忠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