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
平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79件,属县委政法委办理1件。现转交县委政法委,请按法定程序研究办理。该条建议应在年内办结。请按照程序答复代表,年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015年6月2日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