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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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平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9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均不具备立案条件,全部转为建议处理。经合并整理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79件,属于县政府办理76件。现转交县政府,请按法定程序研究办理。年内办结类38件,必须在年内办结;逐步办理类30件,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在两年内办结;沟通答复销号类8件,无条件办理,应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答复,予以销号。整体办理情况于11月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2: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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