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plrd | 发布时间:2014-05-15 | 点击:[ 4872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县人大机关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1、听取县政府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议案决议》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3、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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