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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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9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措施,召开交办会议。各承办单位能够按照交办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视察检查,组织领衔代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先后两次发出通报。总体看,2014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富有成效,较好地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发挥了代表建议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还存在:部分难度较大的建议办理主观努力不够,办理效果不佳;有的建议意见能够办得到而没有办到,甚至不予回复;重答复轻落实,或答复不到位,与代表沟通欠缺,彻底解决问题的比例较低;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较大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切实深化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作为行政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作为转变作风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大办理力度,取得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办理效果。
二、继续办理基本满意的建议。从代表满意度测评情况看,基本满意达到28件,表明办理结果与代表的期望尚有差距。各相关承办单位要再作一次全面排查,对测评为基本满意的建议意见,认真查漏补缺,继续办理,尽力达到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