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詹杰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18-07-09 | 点击:[ 22204 ]
(2018年7月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局长詹杰同志的《履职报告》和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为88%,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詹杰同志任职以来,遵宪守法,依法行政,务实创新,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勇于作为,敢于争先,依法较好履行了住建局局长岗位职责,为改善城乡面貌、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詹杰同志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规划滞后,管控不严;二是县城设施建设不配套;三是城市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差距。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严格按照规划安排布局城市建设工作;决策事项应全面、科学地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执行,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果,遏制违规建设行为。
2、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县城排洪排涝、出行停车、环境卫生、防灾减灾、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市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
3、着力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把县城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全面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强化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市容市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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