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符绳煜同志辞去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不详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07-09 | 点击:[ 4987 ]
(2018年7月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符绳煜同志辞去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关于吴远明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8年7月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符绳煜同志辞去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