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议案》的决议
(2014年1月10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唐如刚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议案》。
会议认为,我县水资源丰富,可用水储量较大,境内有大小河流沟溪1000余条,特别是近年来水利建设不断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的增多,我县水资源环境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是部分河道污染问题日渐显现,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饮用水质受到潜在威胁;河道乱采乱挖无序,采石采砂导致河床沉降,威胁水利设施和行洪安全;毒鱼电鱼粘鱼现象时有发生,破坏水系和生态平衡;工业“三废”、环境脏乱差、矿产资源开发、森林资源砍伐等因素,致使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平衡失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把水资源的开发保护、综合治理、可持续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做到水源安全、承载适度、全民节水、科学利用,确保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保护环境意识、水资源危机意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的综合治理,切实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保障人民饮用水质安全;依法加强河道采石采砂管理,严厉打击乱采乱挖行为,确保水利设施和行洪安全;制定河流渔业资源管理办法,严禁毒鱼电鱼粘鱼等各类毒杀渔业资源、破坏水资源的行为;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机制;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加强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资源保护,建立起最严格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严禁在县境内大小河流新建扩建小水电站;加快县城第二饮用水源建设;严格水资源项目审查管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增加执法力量,实现依法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