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事记
1、1月1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县政府副县长陈永乐带领县委组织部、国土、交通、水利、民政、住建、教体、卫计、文旅、电力、搬迁办、社区工厂办等部门,在老县镇召开深度贫困村万福山村和蒋家坪村整村搬迁推进会。
2、1月19日,县人大机关召开集体学习会,认真学习传达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组织学习了县委书记郑小东和县长陈伦富在县委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
3、1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查了平利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平利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将以上报告提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审议通过了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于2月2日至2月5日召开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了关于表彰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人大工作先进镇的决定(草案)。
4、2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到老县镇太山庙村、木瓜沟村看望慰问贫困户,为他们送上慰问品、慰问金以及春节的问候。
5、2月3日至6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召开。大会选举马朝阳同志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柯昌富同志为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朱永洲、陈枢同志为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平利县201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计划报告的决议、平利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黄洋河生态保护治理的议案的决议。
6、2月6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邓立海、陈旬利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杜金字、吴高铭、陈亮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接受陈旬利辞去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7、2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汪贤存首先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从学习、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摆了主观世界改造、执行党的纪律、依法履职、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汪贤存、陈首松、杨飞逐个对照检查。与会同志对班子及其成员都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中肯的批评意见,达到了坦诚相见、相互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
8、3月8日,县人大机关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魏兵首先代表机关党支部做了对照检查,并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主动接受其他成员批评。机关在职党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措施,并相互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建议。
9、3月12日,平利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来到长安镇高峰村洪庙子,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最美乡村再添新绿。
10、3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邵向农带领调研组深入平利,对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杨飞一同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到我县孚林源牧业公司“猪、沼、肥、茶”循环发展示范点,对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11、3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在老县镇蒋家坪村,调研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12、4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到老县镇太山庙村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13、4月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杨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马朝阳,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院长王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县公安局局长李建忠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和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平利县全域旅游规划》的报告;听取了2017年全县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保护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
14、4月10日,县人大副主任柯昌富在三阳镇蒿子坝村仔细查看和了解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村作战室建设和村户档案等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15、4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到大贵镇湘子寨村督查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