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来源:本站 | 作者:高鑫 | 发布时间:2018-02-07 | 点击:[ 6959 ]
2月6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杨飞、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军,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应邀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传利,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马朝阳,县法院院长王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县公安局局长李建忠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邓立海、陈旬利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杜金字、吴高铭、陈亮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接受陈旬利辞去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任前表态发言,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汪贤存指出,上午闭幕的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选举马朝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本次常委会依法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这标志着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希望县监察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践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推动我县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平利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汪贤存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惩治腐败履职尽责,传递从严治党的信号,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改革思维、法治思维和逻辑思维,抓紧机构转隶组建,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建立高效顺畅的监察体制机制。三要依法履职尽责,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要加强自身建设,要主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下一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