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的阳光下再铸辉煌
近年来,安康市平利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力量源泉,不断健全和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检察工作呈现蓬勃发展、奋勇争先、有为有位的良好势头。
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
该院把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积极争取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当作政治立检的头等大事,通过组织学习《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会接受人大监督的目的和意义,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自觉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时效性。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二是注重主动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主动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呼声;三是注重全面性。无论是经费保障、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还是疑难案件、涉检信访等具体工作,都能在第一时间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主动赢得支持和理解。
坚持主动作为认真报告工作
高度重视一年一度人代会上的检察工作报告,坚持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检察工作情况,多年来坚持由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集思广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客观全面的内容,赢得人大代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多年来坚持人代会议期间组织中层以上科室负责人旁听各代表团审议,分门别类、原原本本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任务落实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到位。近年人代会上的检察工作报告,均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并获高票通过。除此之外,该院近年来还多次就开展诉讼监督、查办职务犯罪和公益诉讼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这些专题报告,对检察机关如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可行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该院还坚持将每年的工作安排、年度总结、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措施、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执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等,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向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定期报送检察工作简报,为人大了解和有效监督、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创新工作举措拓宽监督平台
深化检务公开,把检务公开的内容从检察信息、工作制度延伸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除法律规定保密以外,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办案重点环节,还邀请人大代表与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消除各方疑虑,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参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墙、文化走廊、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中心等硬件设施建设,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为检察工作发展建言献策。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结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设立以县为中心点、镇为连接点、村为辐射点、户为基础点的预防体系,聘请县、镇人大代表担任检察监督员,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2016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专项预防工作视察后给予充分肯定。
践行宗旨意识强化代表联络
扎实开展“两率两度”提升工作。通过实行领导包片、中层联镇、干警进村、常态化坚持,按照“五个必须”(即人大代表必须见面、信访问题必须查访、固定电话必须联通、平安建设必须宣讲、检察业务必须覆盖),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送上一套“检察小口杯”、发放一张平安明白纸、填写一份征询意见问卷、讲好一堂法制课、形成一套平安动态报告书),有效提升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检察队伍满意度和检察干警认知度,用小口杯赢得群众好口碑。设置“流动检察室”,精心录制宣传资料,定期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受理举报、法律咨询、接待信访等工作,每到一处都要上代表门,见代表人,听代表言,知代表意。坚持年底以信函的形式向每位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全面收集代表意见、建议。2016年以来,共走访人大代表40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600余份,发放《检务公开手册》等宣传资料1100余份,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0余条,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