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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强女娲文化广场安全管理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葛精莉 | 主办单位: | 住建局 | 协办单位: |
附议代表:
马明珠:县妇计中心 马卫东:西正街192 吴 松:县医院
贺胜春:盛丰源食品 彭绍富:县农业农村局 崔长社:平利翰珍旅游开发公司
王建设:宝林矿业
内 容:
女娲文化广场始建于2004年,2006年4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千平方米,具有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休闲文化功能,突显了标志性、艺术性、生态性、开放性,展示了平利县厚重的女娲文化底蕴和城市文化品位。
现今,广场部分区域被众多经营主体分时段占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一是长期固定摆放经营器材,影响居民正常休闲锻炼。主要以抓娃娃机、儿童玩具销售摊点为主。8台抓娃娃机长期占用广场活动场地,儿童玩具销售摊点每日傍晚最高峰达30余处,给原本不太宽敞的广场造成极大人流人为堵塞,极易出现踩踏挤压事件。二是长期从事儿童车辆经营,造成安全事件引发纠纷。儿童车经营的沙滩车、气球车多数时间由孩童驾驶,虽然车辆较小、车速较慢,但极容易对老年人及幼儿造成安全威胁,经常造成人员撞伤事件。据近3年派出所统计,由于广场气球车、沙滩车造成的纠纷已高达200余起。三是长期占地从事陀螺运动,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广场北面台阶下空地上,每日早晚分别约1小时,部分群众从事陀螺运动,甩鞭声音超过80分贝,既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因此,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该区域综合治理力度,还居民一个干净、和谐、文明的女娲文化广场:
1、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清理固定或临时占地摊点。
2、取缔儿童车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减少矛盾纠纷。
3、科学合理选址,指定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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