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勇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来源:本站 | 作者:评议组 | 发布时间:2017-11-29 | 点击:[ 13424 ]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勇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7年11月16日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勇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测评,测评满意率为100%,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夏勇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积极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有较强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勤于学习,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成效明显;政治觉悟高,大局观念强,充分发挥了岗位职能作用。
会议指出,夏勇同志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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