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发改局局长柯昌富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来源:本站 | 作者:评议组 | 发布时间:2017-11-29 | 点击:[ 19498 ]
关于对县发改局局长柯昌富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7年11月16日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柯昌富同志的《履职报告》和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为100%,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柯昌富同志任职几年来,遵宪守法,依法行政,务实创新,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勤勉尽责,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依法较好履行了发改局长岗位职责,为顺利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柯昌富同志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经济结构调整成效不明显,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全局抓项目的格局尚未形成,项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事关民生领域的价格调控偏软等。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力。按照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建设“五美”平利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紧盯全省追赶超越年度目标任务,更加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市的投资方向与产业政策,争取更多项目资金,为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撑。
2、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宣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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