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人民陪审员任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县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17-09-13 | 点击:[ 7863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平利县人民陪审员任职的决定
(2017年9月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海明芳、邹兰海、王小玉、李生宝、肖业琳、陈俊帆
储著林、张 君、夏 东、高升祥、陈名第、杨 萍
赵永银、张振华、杨作春、李 兵、汪昌海、华 彬
蔡孝义、刘久成、段满林、杨昌学、方 梅、殷延刚
袁均田、廖明海、袁治龙、柯玉东、钱昌平、袁 俐
肖治民、王正春、刘付祥、丁申昌、王崔芳、李宗品
陈明义、王 华、刘兆军、陈 琴、陈进明、施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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