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利县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 | 作者:县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17-09-13 | 点击:[ 7409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平利县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9月7日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陈晓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对《平利县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中省市部署的交叉审计计划和县政府年度审计计划,加大对财政预算收支、决算以及对扶贫资金、民生资金和政府债务、重点项目资金审计力度,开展了经济政策措施落地、精准脱贫资金审计等工作,在促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推动经济追赶超越,推进民主法治、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审计结果来看,预决算编制水平、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扶贫和重点项目资金得到保障。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在2016年审计报告中,尽管依法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发生范围、频次有所降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单位仍然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触碰底线和红线问题依然存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等,对于审计机关警示的这些问题,要引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坚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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