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利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站 | 作者:县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17-09-13 | 点击:[ 7471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平利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9月7日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胡维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营改增”等改革,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二次全委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依法征管增收入,整合资金促脱贫,优化支出惠民生,深化改革防风险,实现了财政工作“稳增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助发展”目标。财政收支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支出需求与可用财力增长矛盾突出,增收财源基础薄弱,政府债务基数较大等。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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