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 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 发布时间:2017-09-13 | 点击:[ 5950 ]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
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成立3个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到城区、部分镇和部门,抽查农业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超市、商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酒店、农家乐,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食堂,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现场检测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法一条例”实施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县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积极落实监管措施,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有一定改善,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以社会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普法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编发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单,现场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增强宣传效果。利用各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规知识,提高法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编印《食品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手册》,分赴各镇专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食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国民经济及重点项目建设
[下一篇]:关于全县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