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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关于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中用于三通一平、征地及社区工厂建设费用的建议
领衔代表: 吴全平 主办单位: 自然资源局 协办单位: 人社局

附议代表:

吴风华:八仙镇            吴祥义:八仙镇狮坪村      张定发:八仙镇龙山村

朱立志:八仙镇鸦河口村    柯玉东:八仙镇政府

   容:

2016年以来,八仙镇积极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加大搬迁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因受地质条件的限制,要支付大量费用,包括三通一平、征地等的费用,但三通一平、征地等费用在易地扶贫搬迁账户上不能列支。按照人均2.5万元标准拨付建房工程款,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同步建成的社区工厂需要支出费用,工程无法支付。

   议:

县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接,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中用于三通一平、征地的费用和社区工厂建设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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