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05-18 | 点击:[ 26365 ]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
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准确评价近年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食品安全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本次执法检查实地查看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深入到重点集镇、旅游景区和主干公路沿线,随机抽查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畜禽养殖场,学校、幼儿园、敬老院、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农家乐、小餐饮,食品批发店、超市、商店、食品网店,农贸市场、摊贩,畜禽屠宰厂(点),餐具集中消毒企业,查看《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情况:主要检查《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学习宣传情况;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食品抽样送检及结果公布情况。
2、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食品安全标准落实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检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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