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不断加强财经监督工作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监督法》、《预算法》学习宣传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平利实际,不断丰富监督方式,增强财经监督的工作实效。
一是结合贯彻新《预算法》和全口径预算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借鉴外地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出台了《关于县本级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和《关于对审计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
二是对涉及民生、脱贫领域的政府重大报告事项及时审议,作出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政府报告的《关于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信贷工作报告》、《关于申请批准将政策性扶贫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项目资本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申请将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及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PPP项目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等重大报告事项,会前加强调研审查,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为解决财经委员会结构单一,专业人员不足问题,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从审计、财政、发改、统计、农商银行任命了5名职称高、熟悉财经工作的兼职委员,各位委员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联系。围绕议题计划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了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财经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能和对口联系单位,加强工作联系和调查研究。
四是选准议题,强化经济运行监督。2017年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平镇高速、坝河治理、杨家梁城乡统筹示范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办老年公寓等重点民生工程大项目开展视察,促进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落实。继续深化财政预决算监督。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预算调整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和相关决定。立足人大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对移民搬迁工作开展视察,听取县政府关于脱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加大对挂联镇村的帮扶力度,为决胜脱贫攻坚助力鼓劲。
五是助推金融扶贫取得新进展。平利农商银行建立贷款保险机制、抵押物处置机制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督促县政府财政部门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有效解决脱贫攻坚贫困户缺资金“贷不来”的问题。
六是加强对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全面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和部门预算公开。对县政府向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提交的2017年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在会前调研座谈、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会前审查,并及时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查监督,确保了人代会上2017年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计划顺利表决通过,形成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