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plrd | 发布时间:2013-08-20 | 点击:[ 5092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
二、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平利县201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2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审计结果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平利县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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