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平利县人民政府将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及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PPP项目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17-03-31 | 点击:[ 5974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平利县人民政府将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及
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PPP项目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7年3月2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及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PPP项目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平政字[2017]25号)。会议决定,同意将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及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PPP项目分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规划。并将项目资本金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分别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具体事宜由平利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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