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贤存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汪贤存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3月27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5个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任命了新一届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这标志着本届县政府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未来五年,是我县决胜脱贫攻坚、同步迈进小康、全面建设中国最美乡村的关键时期。面对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期待,面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要实现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代会上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借此机会,我向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提几点希望:
一、增强三个意识,牢记崇高使命
一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坚持执政为民。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今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人事任免,就是代表全县人民把推动平利追赶超越发展的历史重任托付给你们。“为人民所任,理当为人民服务”。政府组成人员,作为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人民把权力赋予你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大家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牢记,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希望同志们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的追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履职为民的执政理念,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多解决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多办一些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事。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善于分析和研究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善于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善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法治建设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充分说明了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大家一定要时刻铭记向宪法宣誓的庄严时刻,自觉践行宣誓誓词,用好法定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政务、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要认真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坚决杜绝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的现象,把依法治县的各项要求切实贯彻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我县的法治化水平。
三要进一步增强人民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习惯于被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增强人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具体体现。政府组成人员的人民意识,体现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实施,抓好落实,并就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要认真办理并报告结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要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积极主动地将本部门和本人的工作置于人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依法履行好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要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破解本部门工作难题,用干事创业的实绩不负人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