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平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共提出议案9件,均不具备立案条件,全部转为建议处理。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4件,加上以议案转为建议的9件,共计93件。
经合并整理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共87件,属于县人民法院办理1件。现转交县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研究办理,请按时答复代表,并于9月底前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