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至11日召开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plrd | 发布时间:2013-01-05 | 点击:[ 4539 ]
根据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3年1月8日至11日在平利县城召开,参会代表与列席人员于1月8日上午12时前在平利长兴宾馆报到,下午进入会议正式程序,会期4天。
二、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审议平利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平利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责任编辑:plrd】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