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增设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邓文秀 | 发布时间:2016-03-24 | 点击:[ 5396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需要,保障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人大工作机构建设,报县委同意,按照县编委会确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定,增设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简称建环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由“一室四委”变为“一室五委”。近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标志着县人大建环工委正式设立,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
县人大建环工委主要承担着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发挥作用服务的重要职能,主要职责是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下一步,县人大建环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加大对全县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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