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法工委督查《平利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和《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12月中旬,县人大法工委深入到住建、双创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平利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和《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督促两个办法得到有效执行。
县人大法工委在详细了解后,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两个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县政府将两个办法列入政府常委会的学习篇目进行学习,住建、双创、司法各部门联合出动宣传车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对两个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印制倡议书和一万份宣传手册发放到各个社区,通过这些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形式,扩大了两个办法的知晓面,推动了两个办法贯彻实施。二是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双创,扎实开展综合整治,促进《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成立了联合执法组,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重点整治“脏乱差”,取缔流动摊贩及店外占道,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治理,并及时对卫生死角和不文明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县城市容面貌得到改观。县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投入,筹资100余万元,新增添环卫设施1000余个,配备了10辆垃圾清运车和20个垃圾清运箱,新增环卫工人20名,现共有环卫工人157名,实现了环卫保洁全面覆盖背街小巷。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开展了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今年截止目前,共依法查处违规建设行为60起。三是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监管,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平利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实施。新建成了市政监控电子摄像系统,以文化广场、“一河两岸”为重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发现人为故意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并通过电视和网络进行曝光,今年共曝光并处理该类事件32起。注重了日常维护,成立了市政维修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市政投诉、维修专用电话,安排专用车辆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破坏,及时进行维修。
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县人大法工委针对两个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两个管理办法的宣传,提高普及率,增强市民严格遵守的意识和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对摆放流动摊点整治力度;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促进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化;四是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管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尤其是中小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孩子的教育,保护公共设施,严格禁止故意破坏的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