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票决制”加压,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魏兵 文成 | 发布时间:2014-03-12 | 点击:[ 4271 ]
近日,平利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县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7票满意,13票基本满意,由于满意票数未过半,审议意见将重新办理,再次报告。
在全面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新时期,为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决定从增强监督刚性入手,强化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实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机制,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打下基础。县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法》有关规定为依据,明确了测评对象、方式、范围,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重点议题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纳入测评范围,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票决,票决结果“满意”过半的始得通过,否则,办理机关须重新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上重新报告。
《环保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出加强环保工作,推进生态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也为“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升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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