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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强对“三变”改革财政配股资金和村互助资金协会资金管理使用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陈 平(农商行) | 主办单位: | 扶贫局 | 协办单位: |
附议代表:(单位或住址)
张凤宝:正阳镇张家坝村 王友华:正阳镇让河村
陈良学:正阳镇正阳河村
内 容:
目前,全县大部分村都成立了村互助资金协会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由于村镇缺少专业金融人才的规范管理,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为发挥配股资金和互助资金的作用,避免后期出现较大的问题。
建议:成立专业人员组成指导组,加强对各村财政配股资金和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的指导,切实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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