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斌在《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上提出:县法院要坚持“四个始终” 促进民事审判工作上台阶
11月14日下午,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县法院召开《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座谈会。县人大主任陈世斌、副主任罗时群,县法院院长柴兴庆以及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县法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人大主任陈世斌在听取了县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和县人大执法检查组的评议发言后,充分肯定了县法院近年来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并对县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
陈世斌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促使县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在今后开展的审判活动中县法院要坚持“四个始终”,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坚持做到依法行使审判权,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用公平公正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要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立和完善以法院内部监督管理为主的监督体系,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人大以及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三是始终把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县法院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到乡镇和村组干部中,深入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基层群众的建议意见。要把法院自身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依法解决受理的各类社会矛盾,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水平的关键措施。要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干警的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习和研究,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水平,努力提升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素质。
县法院院长代表院党组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县人民法院工作,表示感谢。他说,监督既是关心,又是支持,县人民法院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新的契机,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抓好落实,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