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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关于治理文化广场健身娱乐噪音污染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海燕 主办单位: 公安局 协办单位:

协办单位: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附议代表:
(单位或住址)

张纪玲:城关镇金华村         马明珠:县妇幼保健院

陈红玉:城关镇新城社区       张康梅:城关镇南城社区

  容:

近来来,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到女娲文化广场参加文娱活动,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严重影响了周边人们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尤其是敲花鼓的声音及广场舞人群、种类不断增加,周边涉及有学校、社区、机关、小区居民等,其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民众对此类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污染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个别市民多次劝告无果。当前,我县执法部门在噪音污染的防治中,存在实际职能权限不够明晰,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等问题,以至于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和出台有关噪音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确保有一个明确的遵循标准。

2、明确管理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有效的治理方案,将治理噪音污染纳入县城环保计划。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此项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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