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忠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7-05 | 点击:[ 9867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高忠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7月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忠权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扶贫挂职2年);
符绳煜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金融挂职2年);
决定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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