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3-23 | 点击:[ 7208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魏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3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魏 兵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关付军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文秀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 莉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远明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 去:
孙明康同志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文秀同志平利县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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