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3-23 | 点击:[ 11835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3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 俊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晓军同志为平利县审计局局长;
李 勇同志为平利县环保局局长;
高 峰同志为平利县交通局局长;
周家鹏同志为平利县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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