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伦富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05-12 | 点击:[ 10948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伦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5年5月1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伦富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plrd】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伦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5年5月1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伦富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