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纯炳同志免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7-18 | 点击:[ 5199 ]
(2014年7月18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黄纯炳同志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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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8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黄纯炳同志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