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蒋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3-31 | 点击:[ 10471 ]
(2014年3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蒋 军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伦富同志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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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1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蒋 军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伦富同志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