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耿彦明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2-21 | 点击:[ 7777 ]
(2014年2月20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耿彦明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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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0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耿彦明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