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维忠同志辞去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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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1日平利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维忠同志辞去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平利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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